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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珍奥获评“优秀”!

1月25日,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“2021年度辽宁省落实特殊食品生产主体责任优秀企业”。珍奥集团凭借高标准的生产管理和诚信自律,在全省申报企业中脱颖而出,达到2021年度辽宁省落实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优秀企业标准。

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鼓励企业要再接再厉,诚信自律,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,切实发挥好优秀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。同时要求,市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优秀企业的监督管理,不断提升质量安全水平。

食品安全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首要任务。对此企业十分重视,参照药品GMP标准,建造了拥有洁净度达十万级的生产车间。多年来,坚定践行“1%的缺陷就是100%的否定”的产品质量观,积极在企业内部推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,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,不断提高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。同时,企业专门在生产车间建立“消费者参观通道”,长期对消费者开放,接受消费者监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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